偶语弃市的成语故事
拼音ǒu yǔ qì shì
基本解释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。
出处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偶语弃市的典故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偶语弃市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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惜指失掌 | 《南史 阮佃夫传》:“佃夫拂衣出户,曰:‘惜指失掌邪?’” |
牛口之下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夫五羖大夫,荆之鄙人也。闻秦缪公之贤而原望见,行而无资,自粥于秦客,被褐食牛。期年,缪公知之,举之牛口之下,而加之百姓之上,秦国莫敢望焉。”《吕氏春秋·举难》等又载有宁戚饭牛得到齐桓公赏识的事。 |
神出鬼入 | 《淮南子 兵略训》:“善者之动也,神出而鬼行。” |
万无一失 | 汉 枚乘《七发》:“孔老览观,孟子持筹而算之,万不失一。” |
古色古香 | 宋 陆游《小室》:“窗几穷幽致,图书发古香。” |
之死靡二 | 《宋史·忠义传一》:“若敌王所忾,勇往无前,或衔命出疆,或授职守土,或寓官闲居,感激赴义,虽所处不同,论其捐躯徇节,之死靡二,则皆为忠义之上者也。” |
过而能改 | 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稽首而曰:‘人谁无过,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’” |
罄竹难书 | 《旧唐书 李密传》:“磬南山之竹,书罪未穷;决东海之波,流恶难尽。” |
三三两两 | 南宋 郭茂倩《乐府诗集 清商曲辞四 娇女诗》:“行不独自去,三三两两俱。” |
令人满意 | 邓小平《太行区的经济建设》:“合作运动也还不能令人满意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