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共同掌管。
引《南史·孔珪传》:“﹝ 珪 ﹞与 江淹 对掌辞笔。”金 刘著 《次韵王子慎玉田道中》:“丝纶对掌惊三雋,樽酒更酬失四愁。”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·东西王李》:“二 王(王英、王直 )同官词林,对掌制誥,并至尚书。”
1.要知道这一突然变化——黑衣人遽然停身,回身章击柳南香,柳南香猝不及防之下反击,和黑衣人对掌——不过是发生在一瞬间,其惊险实难描述。